偷税漏税法人股东可能有责任。

在公司出现偷税漏税的情况时,法人股东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法人股东积极参与、策划、指挥或者明知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行为而予以放任、支持,那么他们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作为公司的代表,在很多情况下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管理负有直接的责任。如果法人故意指使财务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偷税漏税的操作,或者在知晓这种违法行为后没有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纠正,那么必然要为这种行为负责。

股东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承担责任。如果股东能够对公司的决策和经营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并且在公司的偷税漏税行为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或者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了因偷税漏税带来的非法利益,那么也会被追究责任。

然而,如果法人股东能够证明自己对公司的偷税漏税行为毫不知情,没有参与决策,也没有从中获得任何非法利益,并且在发现问题后积极采取措施协助税务机关进行调查和整改,可能会减轻或者免除其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税务法律法规对于偷税漏税行为的处罚是较为严厉的。一旦被查实,不仅要补缴税款、滞纳金,还可能面临巨额的罚款,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因此,无论是法人还是股东,都应当严格遵守税务法规,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避免因违法行为给自身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总之,偷税漏税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对于法人股东是否有责任的判定,要综合考虑其在公司中的角色、参与程度、主观故意等多方面因素。

偷税漏税法人股东有责任吗(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