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罪的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对于抽逃出资罪的处罚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通常是指抽逃出资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后果严重”,一般是指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等情况。“其他严重情节”,比如多次抽逃出资、利用抽逃出资进行违法活动等。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抽逃出资罪以及具体的量刑幅度,需要综合考虑抽逃出资的数额、手段、后果、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多种因素。同时,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判例也会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和指导。
抽逃出资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因此,法律对此类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公司资本的稳定和市场交易的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对于抽逃出资罪的认定和处罚也可能会有所变化。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应当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为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