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期,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存在法定特殊情形的除外。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我国刑法规定了不同罪行的追诉时效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时效的计算,一般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例如,某人犯盗窃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其犯罪行为发生于 2010 年 1 月 1 日,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追诉时效截至 2015 年 1 月 1 日。但如果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那么追诉时效就不受限制,无论何时抓获,都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追诉时效制度的设立,一方面有利于督促司法机关及时打击犯罪,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和对人权的保障。

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期的有关的规定有什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