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利率超过 36%的高利贷利息属于违法。
在我国,对于高利贷利息的界定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 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 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 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意味着,如果借贷的年利率超过 36%,就被认定为高利贷,其超过部分的利息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比如,借款 10 万元,约定年利率为 40%,那么一年的利息为 4 万元。但其中超过 36%的部分,也就是 4 万元减去 3.6 万元(10 万元×36%),即 4000 元的利息是违法的。
需要注意的是,高利贷不仅利息违法,还可能带来一系列其他问题。例如,高利贷放款者常常采用非法手段催收债务,给借款人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心理和生活压力。同时,借款人在高额利息的重压下,也容易陷入债务危机,甚至可能导致个人信用破产、家庭破裂等严重后果。
因此,在进行借贷活动时,无论是出借方还是借款方,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陷入高利贷的陷阱。借款方应选择合法合规的金融机构或正规的借贷渠道,而出借方也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获取合理的利息收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