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包括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等。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以下几类人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首先,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基于其年龄尚小,心智发育不成熟,对于自身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缺乏充分的认知和控制能力。
其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精神病人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理性的判断和控制。
另外,对于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具有不稳定性,在其精神正常期间,具备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此时犯罪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还有,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虽然需要负刑事责任,但会根据具体情况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法律对于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是综合考虑了行为人的年龄、精神状态、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等多方面因素,以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