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持有假币罪的刑罚规定如下: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持有假币罪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确定最终的刑罚。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的规定可能会根据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持有假币罪的刑罚规定是什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