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运输设施罪既遂的量刑,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如果犯罪分子实施的破坏交通运输设施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严重后果”通常包括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况。一旦出现这些严重后果,犯罪分子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罚。
在具体量刑时,法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动机、手段、危害后果、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有无自首立功情节等多种因素。比如,如果犯罪分子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导致犯罪,量刑可能相对较轻;如果是故意且手段恶劣,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量刑则会偏重。
此外,法律的适用要遵循严格的证据规则和程序要求,以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定罪量刑公正合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