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罪,即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包括:
1. 擅离职守的;
2. 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3.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4. 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5. 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6.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7. 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一般是指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等情形。
在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时,需要综合考虑医务人员的主观过错程度、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同时,医疗事故罪的认定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包括医疗事故鉴定、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等环节。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罪的认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相关案件,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