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积极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对量刑产生有利影响,但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刑。
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法院在量刑时考虑的一个重要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交通肇事之后,能够主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经济损失,表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这可能被视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之一。
然而,是否减刑以及减刑的幅度,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多种因素。比如事故的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的主观过错、是否有逃逸行为、是否有自首情节、是否初犯、在事故中的责任划分等等。
如果交通肇事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多人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即使积极赔偿,也可能难以大幅度减轻刑罚。但如果事故后果相对较轻,犯罪嫌疑人又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那么在量刑上可能会有较为明显的从轻处罚。
总之,积极赔偿是一个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因素,但不是决定减刑的唯一因素。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权衡各种因素,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