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既遂的刑事责任追究,主要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包括:(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刑事责任的追究,会综合考虑事故的原因、行为人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是否积极救助伤者、是否赔偿被害人损失等多种因素。同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追究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进行,确保公正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