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在交通肇事罪中,犯罪人的主观方面通常表现为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具体来说:

1.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在交通肇事中,比如司机在驾驶过程中没有注意到道路上的行人,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2.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例如,司机明知超速行驶可能导致事故,但认为自己技术好能够避免。

交通肇事罪作为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在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上有明显区别。故意犯罪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人并不希望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违反交通法规等不当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会综合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行为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交通肇事罪是否算过失犯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