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有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时效根据法定最高刑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 如果交通肇事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2.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3.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4.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需要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交通肇事罪有追诉时效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