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一般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了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的死亡是否主要是因为肇事者的逃逸行为导致其未能及时得到救助。如果在肇事者逃逸前,被害人已经受到了致命伤,即使肇事者不逃逸,被害人也很可能死亡,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
此外,还需要考虑肇事者在事故发生时的过错程度、是否存在其他加重或减轻情节等。比如,如果肇事者在肇事后积极采取措施试图救助被害人,但因客观原因未能成功,在量刑时可能会适当从轻。
总之,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法院会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