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一死一伤的量刑,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一般来说,如果肇事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将面临较为严厉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具体量刑时,法院会考量以下情况:
1、肇事者的主观过错程度。例如,是否存在故意违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等情况。
2、事故发生后的表现。比如是否及时报警、积极救助伤者、如实供述罪行等。积极主动的表现可能会对量刑产生有利影响。
3、赔偿情况。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在量刑时也会被作为酌情从轻的情节。
4、是否存在累犯等加重情节。如果肇事者有前科,可能会加重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最终的量刑结果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