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取保候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法律认为对社会危害不大,有可能被允许取保候审。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个人品行、一贯表现等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在肇事后积极救助伤者、主动报警、如实供述罪行,并且平时表现良好,没有犯罪前科,那么被认为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是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和特殊生理需求。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为了避免超期羁押,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案件还在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而法定的羁押期限已经到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决定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判断。同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交通肇事罪的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