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 2 人死亡的量刑,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一般情况下,如果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比如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那么量刑可能会更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如果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法院在量刑时,还会考虑肇事者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是否有自首情节等因素。如果肇事者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家属的谅解,或者有自首情节等,在量刑时可能会适当从轻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最终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