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事故的量刑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事故造成的后果、责任人的主观过错、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
如果建筑工程事故造成了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可能会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恶劣”通常包括以下情形:造成多人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如导致公共设施严重损坏、环境污染等;多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事故发生后,为逃避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或者隐瞒不报、谎报的等。
如果建筑工程事故涉及到工程质量问题,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可能会被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定罪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幅度会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量,同时,对于有自首、立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