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终身监禁一般意味着罪犯将在监狱中度过余生,没有明确的固定服刑年限。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终身监禁的罪犯可能有机会获得假释。但获得假释的条件通常非常严格,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罪犯在狱中的表现、改造情况、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的潜在威胁等。
需要指出的是,法律对于终身监禁的规定和执行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司法机关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法律原则,进行审慎的判断和裁决。
总之,香港的终身监禁原则上是让罪犯在监狱中一直服刑,直至死亡,但存在极小概率的假释可能。
法律依据:
第524章 《長期監禁刑罰覆核條例》 第4條 釋義
強制性終身監禁刑罰 ( mandatory life sentence )指在可就有關罪行判處的唯一刑罰是終身監禁的情況下判處的終身監禁刑罰;
無限期刑罰 ( indeterminate sentence )指 ——
(a)強制性終身監禁刑罰或酌情性終身監禁刑罰;或
(b)行政酌情決定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