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公司财产罪的立案标准一般为六万元以上。
侵占公司财产罪,在刑法中准确的表述应为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关于其立案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数额”一般是指侵占财产的实际价值。
在认定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时,应当考虑到行为人侵占财物的手段、对公司造成的影响以及是否有退赃等情节。如果行为人多次实施职务侵占行为,但每次的数额均未达到六万元,但其累计数额达到六万元的,也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此外,职务侵占罪的构成不仅要求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还需要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例如,单位的管理人员利用其调配、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人员利用其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力等。
同时,对于职务侵占罪的认定,还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侵占财物的用途等因素。如果行为人是因为一时疏忽或者误解导致对公司财产的处理不当,且事后能够积极采取措施弥补损失的,可能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总之,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六万元以上,但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全面判断和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