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表现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这里的“国家规定”通常包括有关信贷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金融机构内部制定的信贷管理制度等。
2. 超越权限或违反规定的程序发放贷款。例如,未经上级审批或者未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就发放贷款。
3. 明知借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仍发放贷款。比如明知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虚假、信用状况差、没有还款能力或者贷款用途不合法等情况,仍然发放贷款。
4. 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关系人一般包括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等。
5. 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这里的“数额巨大”和“重大损失”的标准,会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发放贷款的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同时,司法实践中对于具体案件的处理,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准确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