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框架下,重婚行为通常是有罪的,但存在极少数极为特殊的情况可能不被认定为有罪。

1、被欺骗导致的重婚:如果一方不知道另一方存在婚姻关系,被欺骗而与对方形成事实婚姻或者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在知晓真相后及时终止这种关系,可能会被酌情考虑不认定为有罪。

2、因特殊历史原因造成的重婚:在一些特定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环境和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的重婚,经过严格审查和综合考量,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这些情况极其罕见,且是否构成无罪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审查和判断。重婚罪的认定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通常情况下,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或者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都构成重婚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总之,婚姻关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范,任何破坏婚姻制度的行为都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哪些情况重婚是无罪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