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不能刑拘的条件:

1、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危及生命的严重疾病,或者因疾病导致无法照顾自己的基本生活,通常不宜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是基于对妇女和婴儿权益的保护。

3、 案件证据不足。刑事拘留的前提是有一定的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可能犯罪,但如果证据明显不足,达不到刑事拘留的标准,就不能进行刑拘。

4、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比如一些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不能刑拘。

5、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每种犯罪都有相应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能刑拘。

6、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制度,经特赦免除刑罚的,不能再进行刑拘。

7、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这类犯罪需要被害人主动告诉,否则司法机关不能主动介入,也就不能刑拘。

8、 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同时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能够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能否刑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由执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断和决定。

不能刑拘的条件包括哪些(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