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传唤是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依法通知违法嫌疑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措施。以下是治安传唤的相关规定:

1、治安传唤的主体:实施治安传唤的主体必须是公安机关。

2、治安传唤的对象:治安传唤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3、治安传唤的方式:一般分为书面传唤和口头传唤。书面传唤应当出示《传唤证》;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4、治安传唤的时限: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5、强制传唤: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6、通知家属: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治安传唤的相关规定包括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