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责任追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情况较为严重。
1、一般来说,非法制造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三)、(六)、(七)项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
(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
(4)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具体的量刑,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法律的适用和具体的判决结果,会受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的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