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在店里被顾客偷走属于偷窃行为。
偷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顾客未经店主同意,私自拿走手机并意图据为己有,其行为完全符合偷窃的构成要件。
顾客的这种行为具有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他们明知手机不属于自己,却仍然采取秘密的方式将其带走,违背了法律和道德规范。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侵犯了店主对手机的所有权。店主对手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顾客的偷窃行为剥夺了店主的这些合法权利。
无论手机的价值高低,偷窃行为本身都是违法的。如果手机价值较低,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手机价值达到一定数额,或者存在多次偷窃等情节严重的情况,甚至可能构成盗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