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既遂的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对该罪进行量刑时,主要依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造成的损失较大但并非特别重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较大损失”的具体标准通常会由相关司法解释或司法实践中的判例予以明确和界定。
如果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特别重大损失”的认定,同样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判断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的量刑过程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情节、犯罪人的主观过错程度、犯罪后的表现等多种因素。比如,犯罪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是否存在累犯等从重处罚的情节。
此外,法律的适用和量刑的判断都需要在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的基础上进行,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总之,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量刑旨在维护金融票据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金融安全和稳定,对于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和约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