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可以出省。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动是受到一定限制的。
一般情况下,被取保候审的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意味着,如果想要出省,必须获得执行机关的明确许可。
执行机关之所以对取保候审人员的行动范围进行限制,主要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随时到案接受调查、审判等。如果未经批准擅自出省,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从而导致取保候审被撤销,变更为更严厉的强制措施,比如刑事拘留、逮捕等。
此外,即使获得了出省的批准,也需要按照批准的时间、路线和方式出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同时,在出行期间,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执行机关能够随时联系到本人。
需要强调的是,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被取保候审的人仍需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等妨碍诉讼的行为,也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总之,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以出省取决于是否获得了执行机关的批准。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