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不包括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主要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以及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其中,罚款是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但要注意与刑事处罚中的罚金相区分。罚金是一种刑事处罚方式,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主要适用于经济犯罪、财产犯罪以及其他故意犯罪中涉及财产的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中的罚款,其数额通常相对较小,并且是针对治安违法行为所做出的处罚决定。罚款的目的在于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经济上的惩戒,促使其改正违法行为,同时也起到一定的预防和警示作用。
例如,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打架斗殴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等治安违法案件中,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违法者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总之,治安管理处罚中的罚款与刑事处罚中的罚金在性质、适用范围、数额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