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判缓刑的。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对于寻衅滋事罪能否判缓刑,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
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在寻衅滋事罪的案件中,如果犯罪人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比如造成的损害后果较小、主观恶性不大、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自首或者立功等情节,同时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有真诚的悔罪表现,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符合缓刑的条件。
然而,如果犯罪情节严重,如造成了人员重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具有多次寻衅滋事的前科、在犯罪过程中手段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等,那么判处缓刑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
法院在判断是否适用缓刑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包括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个人情况、一贯表现等。同时,法律的适用是严肃和严谨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的司法程序来进行判断和裁决。
总之,寻衅滋事罪并非绝对不能判缓刑,但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一系列条件,最终的判决结果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依法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