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判实刑不一定当庭逮捕。

醉驾被判处实刑后,是否当庭逮捕取决于多种因素。首先,法庭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有无再犯的可能性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

如果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表现出明显的逃避法律制裁的意图,或者其犯罪情节极其严重,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法庭可能会决定当庭逮捕。

然而,如果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良好,且没有明显的逃避法律责任的迹象,同时案件的相关证据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整理,那么法庭可能不会当庭逮捕,而是在判决生效后,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实刑。

此外,司法机关还会考虑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如身体状况是否适合羁押等。即使判处了实刑,在执行逮捕时也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逮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需要注意的是,醉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也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法律对于醉驾的惩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提醒广大驾驶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

醉驾判实刑是当庭逮捕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