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其适用条件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首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一条件,意味着犯罪的性质和可能的刑罚相对较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附加刑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不涉及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对于这类犯罪,采取取保候审通常不会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

其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判断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态度、社会关系等多方面因素。例如,对于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有良好的认罪悔罪表现,在社区中有较好的评价,且能够保证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那么可以认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再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体现了法律对特殊人群的人道主义关怀。对于身患重病无法正常参与诉讼或者需要照顾婴儿的妇女,在确保不影响诉讼的前提下,采取取保候审更有利于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最后,“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是为了防止出现超期羁押的情况,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仍在办理中,为了继续推进诉讼程序,同时避免违法羁押,就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审慎判断,以确保取保候审的决定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保障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和社会公共利益。

采取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