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并不意味着案件一定没有结案,具体情况需根据案件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视为案件的一种处理结果,从而结案。但在另一些情况下,可能还存在进一步的程序或者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后续处理。

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等几种情况。法定不起诉是指存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如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这种情况下通常可以认为案件已经结案。

酌定不起诉是指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此时,虽然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但案件在一定程度上还可能受到其他部门的关注和处理,比如相关行政机关可能会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证据不足不起诉则是因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如果在之后发现了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可以重新提起公诉。

此外,对于一些涉及民事赔偿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案件,即使检察院不起诉,相关的民事纠纷可能仍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

总之,检察院不起诉是否意味着案件结案,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所涉及的法律规定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同时,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也应当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证据标准,以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检察院不起诉会没有结案吗(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