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发票罪的判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通常包括非法制造发票数量较大、非法获利数额较大、多次非法制造发票、给国家税收造成较大损失等情形。“情节特别严重”则是指非法制造发票的数量巨大、非法获利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税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等情形。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判刑的具体年限,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危害后果、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的适用是一个严谨且复杂的过程,最终的判刑结果要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由法院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