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而隐瞒不报,数额较大的行为。

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境外有数额较大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而隐瞒不报的行为。“境外存款”,是指在我国国境、边境以外的地区或者国家的存款。“隐瞒不报”,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取得的合法收入,如继承遗产、合法的劳动报酬等,不按国家规定申报而隐瞒存入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3、隐瞒不报的境外存款必须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目前司法解释尚未明确,实践中一般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而故意隐瞒不报。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是否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各个构成要件,并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

哪些犯罪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0)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