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方法,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等。例如,贪污罪、受贿罪、走私罪等严重犯罪,可能会被判处没收财产。
执行没收财产时,应当明确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范围。犯罪分子个人财产包括其合法收入、储蓄、房屋、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家禽、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需要注意的是,没收财产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执行。
此外,没收财产与罚金不同,罚金是向犯罪分子强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而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