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主体条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 16 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只处罚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者。

2、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3、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

4、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行为。“聚众”,是指三人以上聚集在一起从事淫乱活动。淫乱行为除了指自然性交以外,还包括其他刺激、满足性欲的行为,如聚众从事手淫、口淫、鸡奸等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偶尔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一般不认为构成犯罪。同时,认定是否构成聚众淫乱罪,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的行为情节、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判断。

构成聚众淫乱罪有哪些具体条件(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