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存在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追诉时效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追诉时效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刑事自诉案件,其追诉时效的规定与公诉案件类似,但也有一些特殊之处。例如,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等,一般情况下,这些犯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但如果犯罪行为有严重情节,追诉时效可能会相应延长。

需要注意的是,追诉时效的计算通常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总之,刑事自诉案件存在追诉时效的限制,但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准确判断追诉时效的适用。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存在追诉时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