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判刑标准主要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1、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 30 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包括: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 120 人以上的;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 250 万元以上的;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 60 人以上的;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判刑的标准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各种情节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犯罪人的主观恶性、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等。
对于传销活动的打击,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