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伪劣兽药犯罪的量刑,主要依据犯罪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来确定。
1、生产伪劣兽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一般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的;“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通常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的;“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往往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在具体量刑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节。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生产伪劣兽药犯罪的认定和量刑,需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