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刑事责任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包括擅离职守、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等。

2、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例如,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诊疗,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等。

3、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假药通常是指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或者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等。

4、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劣药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5、医疗受贿犯罪: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判断是否构成医疗刑事责任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医疗行为的规范和标准等多种因素。同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也会对具体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幅度进行明确和细化。

医疗刑事责任的标准有哪些(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