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既遂的惩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但情节较轻,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的,通常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不退还”等的具体认定标准,会根据不同时期的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和明确。同时,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挪用公款罪的量刑,会综合考虑挪用公款的数额、用途、归还情况、造成的后果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多种因素,以确保量刑的公正和合理。

挪用公款罪既遂有哪些惩罚(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