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假冒伪劣产品是一种不合法且不道德的行为。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首先要明确赠送者是否明知所赠产品为假冒伪劣。如果明知,那么赠送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接受赠品的一方,有权要求赠送者停止这种行为,并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赠送的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了接受方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接受方有权要求赠送者进行赔偿。
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赠送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对赠送者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需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如产品实物、购买或赠送的凭证、相关的沟通记录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赠送假冒伪劣产品是不可取的,无论是赠送者还是接受者,都应当重视产品的质量和合法性,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