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需要注意的是,减刑的条件和程序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和裁定。同时,减刑的目的是激励罪犯积极改造,重新回归社会,但这并不意味着对犯罪行为的纵容,而是在法律框架内,给予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律对于无期徒刑的减刑规定,是综合考虑了罪犯的改造表现、社会的公共利益以及法律的公平正义等多方面因素制定的。

无期徒刑最少可以刑罚多少年(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