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1.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2.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以下情形: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情节特别严重”通常包括以下情形: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标准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