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理由借钱不一定构成诈骗。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虽然使用了虚假理由,但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借款的故意,并且在借款后有积极还款的意愿和行为,那么一般不认定为诈骗。比如,借款人因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编造了一个理由借钱,事后努力工作赚钱并按时还款,这种情况通常不构成诈骗。

然而,如果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还钱,通过虚假理由骗取他人信任从而获得借款,并且将借款用于挥霍或者从事非法活动,在出借人要求还款时采取逃避、失联等方式拒绝还款,那么就很可能构成诈骗。

判断是否构成诈骗,需要综合考虑借款的目的、借款后的行为、是否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等多个因素。在司法实践中,会由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情况来进行认定。

此外,即使不构成诈骗,以虚假理由借钱的行为也可能违反民事法律规定,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还款。

虚假理由借钱一定算诈骗吗(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