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二审开庭后对判决结果不服但又不抗诉,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1、申请再审。您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需要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不过,如果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如果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再审判决、裁定仍有明显错误的,您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3、信访。通过合法的信访渠道,向相关部门反映您的情况,但需要注意,信访不能替代法律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仔细评估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可能的结果,以便选择最适合您的维权方式。同时,无论选择哪种途径,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的要求,以合法、理性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