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例如,给商标权人造成了重大损失,或者对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扰乱等。
判断是否构成侵犯商标权罪,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非法经营数额是一个重要的考量标准。这包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金额,以及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商品所涉及的金额等。其次,违法所得数额也是关键指标,即通过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不仅仅局限于上述明确规定的数额标准。在司法实践中,还会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范围、后果,以及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
相关法律规定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法律旨在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秩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