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销售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其处罚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处罚的力度会综合考虑非法制造、销售发票的数量、金额、造成的后果、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多种因素。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