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盗窃罪的定罪量刑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盗窃罪的定罪主要依据盗窃的数额、盗窃的手段、盗窃的对象等。在团伙盗窃中,只要参与人员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即构成共同犯罪。

对于团伙盗窃的量刑,要根据各成员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确定。

1.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 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在团伙中起主要作用的,如策划、组织、指挥犯罪的,一般会被认定为主犯,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如望风、提供工具等,一般认定为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 此外,如果犯罪团伙中的成员具有自首、立功、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可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定罪量刑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依法判决。

团伙盗窃罪怎么定罪量刑(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