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其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3、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贷款证管理办法》《信贷资金管理办法》等一切法律或行政法规有关信贷管理的规定。“数额巨大”的标准,通常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造成重大损失”,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是否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各个构成要素,并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

违法发放贷款犯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